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2.07A 條,春泉產業信託已採用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 註1 之安排。公司通訊的中、英文版將登載於春泉產業信託網站 www.springreit.com 及披露易網站 www.hkexnews.hk 。
倘春泉產業信託已登記基金單位持有人擬收取日後所有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收取有關日後所有公司通訊已登載於春泉產業信託網站的電郵通知,已登記基金單位持有人可填妥以下表格並使用提供之已預付郵費之郵寄標籤寄回春泉產業信託基金單位登記處 - 卓佳服務登記有限公司(如在香港投寄,則毋須貼上郵票。否則,請貼上適當的郵票)或以電郵發送至 springreit1426-ecom@hk.tricorglobal.com 。
非登記基金單位持有人 註2 如欲透過電郵收取有關公司通訊已登載於春泉產業信託網站的通知,應聯絡代其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統稱「中介機構」),並向其中介機構提供其電郵地址。
倘春泉產業信託非登記基金單位持有人擬收取日後所有公司通訊的印刷本,非登記基金單位持有人可填妥以下表格並使用提供之已預付郵費之郵寄標籤寄回春泉產業信託基金單位登記處 - 卓佳服務登記有限公司(如在香港投寄,則毋須貼上郵票。否則,請貼上適當的郵票)或以電郵發送至 springreit1426-ecom@hk.tricorglobal.com 。